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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60人)

2024-04-24 18:04:18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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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60人)

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60人)

      附件1.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专业需求表

  附件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024年QS榜单前100名高校名单

  为优化环翠区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镇街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2024年拟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环翠区镇街属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范围: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数量:60人。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2024年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

  “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22年、2023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2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满18周岁(2006年5月以前出生)。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8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五)具有引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见《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专业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专业需求表》)。

  (六)报考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全日制4年制及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

  (七)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大学本科学历报考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

  (2)2024年QS榜单前100名高校毕业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5月)且在大学本科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一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

  (3)2024年QS榜单前100名高校毕业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5月);

  (5)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一年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担任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一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一年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违法违纪或在校期间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

  (4)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开除公职的;

  (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huancui.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引才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引才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报考人员应主动联系并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至5月16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5月16日16:00前致电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5月1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未进行更改、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4.引才岗位核减、取消及岗位改报。报名结束后,引才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引才岗位,按1:3比例相应核减、取消引才计划。取消引才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引进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核减或取消的引才计划,经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追加调剂到本次引才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考试确认。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信息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

  6.打印相关材料。考试确认完成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7.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确定并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影响引进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弃权。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合同的协议。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其中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一年以上”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学生干部聘书或所在学校院系以上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考试信息确认人数较多,可增加初试环节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笔试或面谈,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免初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列入引进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根据引才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和工作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引才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费用需本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公示后未办理入职手续前出现的空缺名额,由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引进人选未达到引才计划,空缺名额经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调剂到其他引才岗位,有关调剂情况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管理使用

  (一)岗前培训。引进的人员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人员与环翠区镇街属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环翠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解除聘用合同。引才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三)后续管理。引进的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考虑安排中层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岗位)。

  八、其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专业需求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引进期间,及时登录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631-52339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附件1.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专业需求表

  附件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024年QS榜单前100名高校名单

  威海市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4日

  原文标题: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4/4/24/art_64291_4514252.html

(编辑:马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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