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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枣庄山亭区人民医院及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4人公

2023-10-27 18:22:49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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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枣庄山亭区人民医院及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4人公告

  2023年枣庄山亭区人民医院及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14人)

  附件1:2023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及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

  为进一步加快人才梯队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2023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及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岗位

  本次山亭区人民医院计划引进14名,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计划引进3名,具体引进岗位、引进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七)2023年11月7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认证书);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高校学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其他台湾居民,也可以应聘。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3年11月9日为截止日期。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信函。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相关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等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对按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阶段提供。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主要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开考比例为1:2。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11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市山亭区政府网站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hanting.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注册报名填写信息时,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内容上传各类证件的原件扫描件,真实准确的进行填报。

  应聘人员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及证书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学历证书(包括各个学历层次);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各个学历层次)、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包括学士及以上);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5.《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须手写签字);6.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离职证明材料;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证明等。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系统于11月9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0日16:00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与应聘人员联系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应聘人员补充完整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报,进行再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11:00—11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twjjrsk@126.com,并拨打电话0632-8829885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引进岗位,取消引进计划。取消的引进计划将在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引进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地点: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健康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41号)

  (二)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替代(提交委托书,查看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资格审查提交材料:《2023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及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及网上报名时按照公告要求上传各类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6: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六、面试通知书打印

  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八、考察和体检

  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由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的人员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引进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枣庄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享受相关人才补贴。

  十、其他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引进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引进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8833707(山亭区人民医院)

  0632-8912221(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

  0632-8829885(山亭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632-8823504   0632-8829885

  以上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2023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及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

  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7日

  原文标题: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试运行)--2023年山亭区人民医院及山亭区精神卫生中心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ting.gov.cn/zwgk/xxgkml/qzbm/qwsjkj/202310/t20231027_1779280.html

 

(编辑:马小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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